职称评审权益受到侵犯时应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6-10-11 12:43:28
问题描述:
我爱人徐某和同事张某2014-2016年申报高级职称,我是学校职称评审组评委之一,2014年回避给徐打分,2015-2016年全面回避。根据评分结果,2014、2015年学校推荐张参加市级、省级评审,但是连续两年在省高评会都没有通过。2016年高级职称只有一个名额,徐、张两人又同时申报,评分结果又是张的分数高,学校还是决定继续推荐张。我手头有张2014年以来在评审职称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相关人证、物证:1、2014年张作为教务处处长,负责提供参评人员的教学业绩证明材料,漏报了徐的一次专题讲座,导致徐的总分少计2分,没有达到95分推荐标准。2、2015年,张的参评资料中有两期3个月的社会实践资料,没有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在教学研究室备案和审核。3、2016年9月13日人事劳资处发通知,要求“所有参评中、高级职称人员务必于9月13日下午16:00以前交齐全部参评资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张有12项参评资料在9月14日上午11:00——12:00才交给人事劳资处。4、根据学校规定,申报职称人员的班主任证明材料由学生处提供给各位评委,张的班主任经历为零。2014-2015年,教务处向评委提供过一份张为期两年的班主任经历证明材料,2016年这份证明材料没有给评委,但是仍然按照两年经历给了相应的分数。根据以上情况,我认为我爱人徐的职称评审权益受到明显侵犯,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才好?恳请律师给予指点和帮助,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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