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未办辞职手续就离职
更新时间:2014-02-12 19:11:06
问题描述:
我是一家培训机构。我们合同及管理制度规定,辞职要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并做好交接工作,如不提前申请造成学生流失、退费要赔偿相应损失。
一李姓老师已在我公司工作一年四个月,2014年1月11日发短息告知要随男友回老家,提出辞职,学校告知要有提前量,须按合同带完手边课程,该员工回短信说自己是全公司唯一未签订合同之人。后来回顾,批量签转正合同时适逢她请假,工作人员失误未再找其签合同,但她的社保金我公司一直都在交。我们好言相劝,她执意离职,发完通知我们她要离职的短信后,这个人就再没来上班。1月15日是我公司结算12月工资日,她要来领工资,我们认为应该扣下工资做补偿,因为退学费的损失多达几万元,她说自己没签合同不受约束。1月17日我们收到该人发来的特快专递,内里是辞职信,上书“公司不签合同,不交保险,没达到承诺工资,辞职”落款为1月17日。如果她以该理由投诉劳动部门要,公司需要给她补12月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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