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赔违约金么?
更新时间:2011-09-25 16:49:08
问题描述:
您好,我08年入职一家医院,医院安排编制和户口。但此后3年被要求参加北京卫生局规定的3年医师专科培训,在此期间医院发放基本工资和福利,无奖金。3年后我回到医院,发现不适应环境,要求离职。但是按照08年医院协议要求:我需要赔偿5年违约金(每年8000,在外培训3年不算),另加除基本工资之外所有的福利(大约10万元)。 请问:按照新的劳动法我还需要赔偿么?如果赔偿,是必须按协议所说的赔么?另外如果我需要不赔偿,但是医院不给予办理离职手续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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