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劳动合同法
更新时间:2011-07-23 13:33:34
问题描述:
我是一个18岁的女学生。我在欧尚超市做兼职,收银员。常州欧尚超市一开始招人的时候说只能是收银员,后来我就做了,后来缺溜冰员。我会溜冰。我自学了三年了,我想做,因为我很喜欢这个运动。我觉的我可以胜任。可是他们宁愿要不怎么会溜的男生,也不要女生。我和主管说了很多次了。我说你们只说要会溜冰的、没有说一定是女生。他们说女生做不来的,而且一个月中有几天不方便。我说我不会请假的。我上体育课都从来没有请过假。溜冰员其实也不是很负重的工作。就是在超市换零钱。查条码。穿溜冰鞋,跑跑路的。忙的时候比较忙。不忙的时候就站着的。可以到处兜两圈。他们就是不肯招女生。就是要招男的。我先和主管说的,可是他们宁愿考虑不会溜冰的男生,也不考虑我。我突然想起我们德育课学过。有些职业女性是不能做,但是国家规定女性不能做的职业中,没有溜冰员这个职业啊。请问这是不是触犯了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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