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下房屋贷款问题
更新时间:2011-03-12 18:48:51
问题描述: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们在4月1日与房东中介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然后4月19日在房管局签订了一份网签的房屋买卖合同,4月1日签订的合同房屋价款是755000,而网签合同价款是730000。由于我们都是外地户口,新政下无法提供缴纳一年的社保证明,导致无法得到银行贷款。网签合同约定如果银行不同意贷款申请,买卖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可按实际情况协商解决。而4月1日合同未对银行贷款有任何说明,只是说款清交房。如果我们现在跟房东协商退房,我们能否拿回我们已经交给房东的25000差价。另外这两份合同约定的房屋价款不一致,我想咨询下应该遵循哪份,这两份合同法律效力是否一致?另外这套房屋是我们的首套房,首付我们已经支付了440000。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