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子产权,和母亲的心病。万望解惑。感谢!
更新时间:2010-07-19 22:22:26
问题描述:
母亲于2000年和继父结婚,婚后翻盖了老屋四间宅基地盖了5间新房,(新房位置在老宅基地的旁边),翻盖时我和姐姐均已成年共同出资了,想咨询一下这房子我母亲是否是共有人,我父亲有没有权利立遗嘱给另外的亲人。(以前二伯因为身体不好一直是母亲和继父照顾,但是病危后把房子给了三伯的儿子也就是他的亲侄儿)母亲很担心她百年之后父亲糊涂了被别人一说把房子给他侄儿,父亲曾同意做房产共有以解母亲心病,无奈村里不给出证明只是说原本就是共有,没必要做,并且我们房管局规定户主名下没有另外房产的话不能过户给子女,所以父亲虽然想过户给我们却无法办理,请问如果做分家协议,写明房产将来归我们姐妹所有,将来父亲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协议将房产赠与他人?(分家协议要经村委建证,但是房子产权无法过户,万望详细回答,感激不尽。我的问题,1.房产是否父母共有,若是共有的,是房产共有还是只是地上建筑物是共有宅基地不共有?父亲有没有权利将来独自赠与他人?2.若是做分家析产协议书经公证但是产权不过户是否可行?3.若是既不共有分家析产也无法保障何种方式可以保障?比如写一个共同出资房屋共有的协议拿去公证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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