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问题
更新时间:2010-06-23 09:06:10
问题描述:
关于养老问题
敬的律师您好!
我对象弟兄共三人,在16岁时父母离异,法院判他及三弟跟随父亲生活,18岁时父亲死于车祸后他独自一人生活至结婚。期间参加工作后资助2个弟弟上学至其参加工作(资助三弟较多)。从父母离婚后他母亲一直也没有关照他,结婚时也没有操心帮忙,更不用说金钱上的帮助,婚后生了孩子,他母亲也不管不问直到今天,我的孩子已经14岁了。今年我对象的母亲要求弟兄三人养老,并且是均摊,我觉得不合理,我对象母亲的房子给了她的第二个儿子,(当年我对象的父亲属于倒插门养老,因此离婚后房子属于他母亲)并没有给我们,再就是老二判给了他母亲,跟随他母亲生活至今。因此觉得不合理。想咨询一下这样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我应担百分之几?急盼回复,谢谢!问题补充: 我觉得这样的回复太笼统,有点敷衍了事的感觉,三岁小孩也知道协商解决,现在我就想知道均摊到底公平不公平?如果不公平该摊百分之几?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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