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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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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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查看详情]
  • 什么是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构成要件
    (一)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即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是企业在市场经济下的一种有效的集资手段。 所谓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若干股份,股份采取....[查看详情]
  •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如何认定的
    (一)与集资诈骗罪的界限 集资诈骗罪是由新刑法本章金融诈骗罪专节所规定的,行为人往往利用非法发行股票、债券的办法来搞假集资、真诈骗。二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1)主观犯意和目的不同。本罪行为人是以诈骗的方法来集资;后罪行为人则是以集资的方法来诈骗。这是区分二罪的本质点。因而本罪行为人虽有非法发....[查看详情]
  •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刑罚规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查看详情]
  •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七十九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查看详情]
  • 关于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十八、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刑法第179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 3....[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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