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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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是指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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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是指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行为。[查看详情]
  •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怎么构成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海关或边防的正常活动。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海关是进境出境的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人员有权查阅进境出境人员的证件。人员出境入境时,应向边防检查站出示证件,边防检查站人员对未持有护照等出入境证件、持无效出入境证件、持伪造、涂改、冒用的出入境证件或....[查看详情]
  • 犯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怎么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是指行为人多次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的;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多的;因受贿或者索贿而放行他人出入境的等等。[查看详情]
  •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在刑法中的规定
    [刑法条文] 第四百一十五条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查看详情]
  • 关于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 二、渎职犯罪案件 (二十八)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案(第415条)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是指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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