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释义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

操作
A+
A-
分享
  • 什么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 这只是关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简单概念,如果您想进一步深入了解还需要知道该罪是怎样构成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构成要件[查看详情]
  •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构成要件
    (一)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因对他人婚姻进行干涉使用了暴力手段,就必然要带来对被害人人身权利的侵害)。侵犯身体权利的暴力行为也只限于作为实施干涉婚姻自由的手段。如果行为人公然以故意杀人、重伤、强奸等方式,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其侵犯人身权....[查看详情]
  •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如何认定的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区分暴力与口头阻止或暴力相威胁干涉婚姻自由的界限。 在干涉婚姻自由当中,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仅以口头阻挠或者以暴力威胁及书面威胁等,则属于一般的违反婚姻法的行为,不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2、区分暴力严重与暴力轻微干涉婚姻....[查看详情]
  •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刑罚规定
    1、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只有被害人告诉的才处理。将本犯罪规定为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一方面是因为这种犯罪的危害程度不很严重,在许多情况下,由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或有关的第三者进行协商解决,会收到较好的效果。另一方面是因为这种犯罪的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大多有亲属关系,被害人往往只要求....[查看详情]
  •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条文] 第二百五十七条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L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查看详情]
  • 关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尚未出台关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司法解释,但是本站收录有关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其他相关法律知识,欢迎您点击阅读:更多关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法律知识[查看详情]
  •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辩护词
    找法网尚未收录关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辩护词,但是本站收录有丰富的其他刑事犯罪的相关法律文书,欢迎您点击阅读:更多刑事相关法律文书[查看详情]
  •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裁判案例
    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00)峨刑初字第55号 公诉机关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某某,男,29岁,1970年8月6日出生于云南省峨山县。因本案,于2000年3月22日被峨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峨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4月14日由峨山县公安局执行逮捕。....[查看详情]
相关案例
受人指使拘禁他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亦成立非法拘禁罪
【案件详情】被告人黎某花、邱某平、余某玉、邓某元、徐某保、黄某保在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又某村9期77号4楼一出租屋从事传销活动,2014年5月9日、5月19日、5月24日被害人赵某、全某银、魏某东先后被骗至该传销窝点,受到六名被告人拘禁。被告人黎某花系该传销窝点的管家,掌管房门钥匙,并负责保管其他人的手机和财物。被害人全某银、魏某东在刚加入该窝点时有反抗行为,被....[查看详情]
  • 【案情介绍】被告人甘某、赵某、陈某、李某、洪某、程某、杨某、孟某、胡某在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莲塘西路14巷6号三楼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并以网络聊天、介绍工作等方式哄骗他人进入传销窝点后,对被害人进行非法拘禁,强迫其加入传销组织。被告人甘某是该窝点的主任,负责管理窝点内的传销人员和保管财物。被害人张某于2015年8月17日被骗至上述传销窝点。期间,张某受到搜身....
  • 案号:(2018)鲁15刑初案件类型:刑事案由:非法拘禁罪审理程序:一审原告:东阿县人民检察院被告:赵某、胡某、赵某某、齐某、王某代理律师:崔静[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公诉机关东阿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赵某。被告人胡某。被告人赵某某。被告人齐某。被告人王某。辩护人崔静,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律师。审理经过东阿县人民检察院以东检公刑诉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某、胡某、赵某某....
  • 一、基本情况案由:故意伤害需学一人被告人:宋某,男,20岁,汉族,山东省甲县农民。陈某,男,23岁,汉族,山东省乙县农民。一、诉辩主张(一)人民检察院指控事实上海某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宋某、陈某犯故意伤害罪。(二)被告人辩解及辩护人辩护意见被告人宋某供述与被告人陈某、“二日”一起殴打彭某,但辩称将彭某拖至过道后,未对彭某进行殴打,未持刀伤害彭某。其盛,兰被....
  • 一、基本情况案由:故意伤害、虐待被告人:曹某,女,38岁,四川省某市人,农民。1998年6月25日被逮捕。二、诉辩主张(一)人民检察院指控事实甲某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曹某犯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告人(二)被告人辩解及辩护人辩护意见被告人提出,划伤手指是意外的伤害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平日里对刘甲的一些行为是为了教育刘甲,不是虐待她甲查辩护人认为:(1)曹某不构成故....
相关知识
  •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行为有哪些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公民有权依照法律和自己的意愿决定结婚和离婚,任何人都不得横加干涉和强制。那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行为有哪些?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2018.08.24已阅读:2399
  • 请问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否可以和解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中国刑法中妨害婚姻、家庭罪的一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用暴力手段强行干涉他人结婚和离婚自由的行为。那么,请问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否可以和解吗?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以供大家参考。
    2018.08.24已阅读:1517
  •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刑法第257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4.04.08已阅读:12444
  •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认定问题
    本文主要讲述的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认定问题,包括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与一般干涉婚姻自由行为的界限以及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与抢亲行为的界限。
    2014.04.08已阅读:1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