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刻保险公司公章 两月骗得1500万元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武汉一公司老总李某私刻公章,冒充保险公司员工,以拆借资金为名,两次诈骗了1500万元。昨日,李某因涉嫌诈骗罪,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检察机关指控,今年49岁的李
武汉一公司老总李某私刻公章,冒充武汉需要归还,他又和潘某一起,再次以保险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向武汉某证券营业部拆借资金500万元。
1996年4月,租赁公司找到太平洋保险公司武汉分公司要钱,保险公司调查发现单据上的公章全是假的,于是报了案。去年6月,警方在武汉一家大酒店内,将正在吸毒的李某抓获。
李某交代,他当初只是想搞一笔钱来投资,想把企业“做强做大”,“以为赚钱后能将黑洞补上,没想到黑洞越来越大,到最后根本就补不了”。李某供认,作案手段其实很简单,就是想方设法去结识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先拉拢关系,交往成为所谓的“朋友”后,趁对方放松警惕,就以假存单作担保的方式骗取钱财,然后逃之夭夭。
长江商报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私刻两个企业骗了几十万元会判多少年
实施诈骗金额达到上千万的一般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属于数额特别巨大。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