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和质权有什么区别?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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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
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
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5.消灭不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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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和质权的区别有什么
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是: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质权一般是由当事人约定的。留置权人已经合法占有财产,而质押权需要转移财产的占有。留置权人占有、扣留动产,是基于债务人不如期履行约定义务;质权人占有质物,则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
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此时,债权人为留置权人,而占有的动产则被视为留置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的留置除外。
抵押质押和留置的区别是什么
抵押与质押和留置的区别如下:
1. 抵押,即以不动物作为抵押物为债务担保;
2. 质押,即以动产、权利为质押物进行出质为债务进行担保;
3. 留置,即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