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的劳动争议进行居中公断与裁决的一种制度。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双方应先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找法网提醒,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县、市、市辖区设立的裁处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组织机构。这一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而是根据实际需要,在特定的行政区域内设立。
1.其主要职责是受理和处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通过仲裁程序,公正、及时地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成员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确保了仲裁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申请劳动仲裁的步骤如下:
1.准备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与劳动争议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2.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并填写仲裁申请书,明确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等待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决定是否受理。如决定受理,将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并通知被申请人。
4.参加仲裁庭审:在仲裁庭审过程中,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将有机会陈述自己的主张和理由,并提供证据进行质证。仲裁庭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对劳动争议进行裁决。
5.接受裁决结果:仲裁庭在裁决后,将向双方送达裁决书。如双方对裁决结果无异议,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有一方不服裁决结果,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