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不给生活费,确实能告,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这种权利义务是相互且平等的,即丈夫有扶养妻子的义务,妻子同样也有扶养丈夫的义务。
1.如果其中一方没有固定收入或缺乏生活来源,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而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完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如提起诉讼,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责任。
这种扶养义务是法定的,具有强制性,不应因个人意愿而免除。
2.《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找法网提醒你,当遇到婚内不给生活费的情况时,受害人(妻子)应先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若协商无果,则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起诉的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案件情况而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准备起诉材料,如起诉状、证据等;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材料;
(3)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安排开庭审理;
(4)在庭审中,双方需进行陈述和辩论;
(5)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6)如果判决支持受害人的诉讼请求,对方则需履行相应的扶养义务。
2.需要注意的是,在起诉过程中,受害人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对方未履行扶养义务,以及自己确实需要扶养的事实。这些证据可能包括收入证明、生活困难证明、医疗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