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聘退休人员工伤,一般应当按人身损害处理。
1.退休人员因已不具备法定的劳动者资格,其退休后返聘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申请认定工伤,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返聘人员依然有权依法申请人身损害赔偿。
2.当返聘的退休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时,虽然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雇佣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赔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若受工伤后老板不予理会,劳动者有多种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需要明确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性质,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不同的用工性质,其赔偿程序和数额也会有所不同。
2.对于雇佣关系,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对于劳动关系,则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先申报工伤,再进行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依法向用人单位索赔。
4.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找法网提醒你,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退休返聘人员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其赔偿方式主要依据《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进行处理。
1.由于退休返聘人员已不具备劳动法调整的劳动者主体资格,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因此不能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律的相关规定。
2.在赔偿方式上,返聘人员工伤应认定为从事雇佣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雇佣单位(聘用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赔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辅助器具费、必要的交通费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若造成死亡,还需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4.虽然退休返聘人员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其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依然应得到合理的赔偿。
因此,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赔偿责任和赔偿标准,以避免后续纠纷的发生。同时,劳动者也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