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商家骗了钱,消费者有多种途径可以进行投诉以维护自身权益:
1.消费者可以直接到消费者委员会(消委会)进行投诉,消委会作为专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构,会积极介入并协调解决消费纠纷。
2.消费者还可以选择到工商管理部门投诉,工商管理部门对商家的经营活动有监管职责,对于商家的违法行为会依法进行查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了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的解决途径,包括: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找法网提醒,这些途径为消费者提供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维权选择。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过程中享有多种权益,这些权益是消费者依法应当受到保护的重要利益。
1.消费者享有知情权。这意味着消费者有权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包括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等内容。
2.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权。
这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对商品的品种、服务及其提供者应有充分选择的余地;二是对于选择商品、服务及其提供者应有自由选择的权利而不受强制。
3.消费者还享有安全权。即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过程中,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4.消费者还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
5.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还享有求偿权。这意味着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有权要求经营者依法予以赔偿。
6.消费者还享有参与和监督的权利,即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7.消费者还享有接受消费教育的权利,即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知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