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购房合同且贷款已经下来后,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退房的,但前提是买卖双方必须协商一致。
1.尽管房贷已经批准并放款,只要买卖双方达成退房的共识,法律上是允许退房操作的。
2.解除购房合同并不意味着同时解除了与银行之间的贷款合同。买家虽然决定退房,但仍然需要继续履行与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即贷款仍需按时偿还。
3.在退房过程中,开发商会将退还的房款分为两部分处理:银行贷款未偿还的部分由开发商直接归还给银行,而首付和买家已经偿还的贷款部分则退还给买家。
4.退房步骤通常包括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办好各种手续以及开发商退还房款等环节。这些都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且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
首付交了但贷款办不下来时,买家确实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房退款,但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具体责任划分需根据购房合同中的约定以及实际情况来判断。
1.如果贷款无法批准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如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2.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原因,如提供虚假资料或信用记录不佳,那么购房者应承担违约责任。
3.在双方都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如因政府政策或银行规定变化导致贷款无法批准,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且合同无约定的,可以起诉并举证要求开发商发还首付及定金。
找法网提醒,这些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均有明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