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且对方被认定为全责,那么受害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会在其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若赔偿金额超出保险限额,则不足部分需由肇事者个人承担。受害人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及标准具体如下:
1.医疗费,这包括受害人因事故受伤所支付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找法网提醒,具体数额需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并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来确定。
2.误工费,这取决于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误工时间通常由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而收入状况则根据受害人是否有固定收入来进行计算。
3.护理费,这涉及到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期限。
护理费用的计算原则与误工费相似,若护理人员有收入,则参照误工费的规定来计算;若无收入或雇佣护工,则参照当地护工的劳务报酬标准。
4.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若受害人因事故致残)、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全责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若致残)、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来确定;
2.误工费则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计算;
3.护理费涉及护理人员的收入、护理人数及期限;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5.交通费需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来计算;
6.若受害人因事故致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具体数额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7.根据实际情况,受害人还可以请求精神抚慰金和财产损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