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1.如果当事人对出资的性质有明确约定,并且该约定有效,那么应依照约定进行分割。例如,如果父母出资时约定为借款,并签订了借款协议,那么该出资就被视为借款,而非赠与。
2.如果父母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出资只赠与子女一方,则该出资及对应的房产份额属于子女一方所有,夫妻双方对房产实际是按份共有的关系,离婚时应按各自份额分割。
3.如果当事人对出资性质没有约定,且父母也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一方,那么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出资将视为双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对于一方婚前存款婚后买房的归属问题,《民法典》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给出了明确答案。
1.女方(或男方)用婚前个人存款买房,只是婚前财产形式的一种变化,所购房产不属于婚后所得,而应属女方(或男方)个人所有。
2.由于是婚后买房,拥有婚前财产一方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购房资金完全来源于婚前个人存款。
这些证据可能包括个人原始存单、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证等。如无确凿证据证明,则难以界定该房产是否完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找法网提醒,在进行此类财产分割时,务必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婚前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取决于购房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
1.一方婚前自己买的房子是个人财产,因为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2.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简单地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关键在于购房款的来源和购房合同的签订时间。
如果买房屋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那么即使婚后才获得房产证,该房产也应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婚前购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出资购买房屋并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是判断其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关键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