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的员工发生工伤后,由劳务派遣单位进行赔偿。这是因为,尽管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但实际上与劳务派遣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而与用工单位之间仅存在劳务关系。
1.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在法律上有着本质的区别:劳动关系中,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
2.劳务派遣工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时,劳务派遣单位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并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
3.用工单位则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但具体的赔偿责任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当然,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但这并不影响劳务派遣单位对工伤员工的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工伤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
1.该条规定明确指出,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
2.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找法网提醒,劳务派遣工应当享有与用工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这是《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的内容。
1.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2.如果用工单位没有同类岗位劳动者,那么应当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