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房子出租后,物业费的缴纳主体需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来确定:
1.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由承租人缴纳物业费,那么承租人应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缴纳义务。
2.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作为物业的所有权人,对物业负有管理和维护的责任,因此一般由业主缴纳物业费。
3.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主要是针对小区的整体环境和公共设施等,业主作为物业的所有者,即便房屋已经出租,仍然享有物业服务带来的权益,所以业主应承担缴纳物业费的主要责任。
找法网提醒,关于房子长期不住是否能减免物业费以及这种做法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1.从法律和相关规定的角度来看,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其费用主要用于维护小区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等。
2.如果业主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房屋长期无人居住,并且与物业公司协商一致,部分地区的规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中可能会约定可以适当减免物业费,这种做法也是合法的。
长期不住的房子物业费通常难以减免,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结果。
1.从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来看,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是针对整个小区公共区域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等综合性服务。
2.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物业费缴纳可能会有一定的协商空间。例如,如果当地有相关政策规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对于长期空置的房屋可以适当减免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