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入职可以获得工资,未办入职,但已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员工,是可以获得工资的。
1.如果员工虽然没有正式办理入职手续,但实际上已经开始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且双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劳动者提供的劳动也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那么这种情形下,劳动关系即已成立,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发放工资。
找法网提醒,这是基于劳动关系实际存在的事实,而非单纯依据是否办理了入职手续来判断,因此,对于未办入职但实际工作的员工,他们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未办入职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
对于未办入职但实际工作的员工,如果遭遇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的情况,他们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权:
1.与用人单位协商:员工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争取达成和解。
2.投诉劳动执法部门:如果协商无果,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执法部门投诉,请求其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劳动执法部门将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3.寻求法律援助或提起诉讼:在必要时,员工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可能获得相应的赔偿。
综上所述,未办入职的员工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有权获得工资。在维权过程中,他们应充分利用法律武器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