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可以不给员工辞职,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应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如果希望辞职,只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3.若劳动者尚处于试用期内,则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便可解除劳动合同。
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动者在辞职方面的自主权,公司无权单方面拒绝员工的合理辞职请求。
当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而公司不批时,员工仍有权利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根据相关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且公司一般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手续。
2.即使公司不批准辞职,员工在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后,仍有权在三日后自行离职,并要求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和结算工资。
3.如果公司不予办理或拖欠工资,员工可以通过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找法网提醒你,员工辞职公司不批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1.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2.第三十七条特别指出,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亦可解除劳动合同。
这一规定为员工辞职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障。
3.第九十条和第九十一条还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违反劳动合同规定时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确保了劳动关系的稳定和有序。
因此,当员工依法提出辞职而公司不批时,员工可以依据这些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