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若拒绝强制执行,法院将依法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障申请人的权益:
1.逾期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被申请执行人,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甚至处分其财产。
2.若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则会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此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3.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若仍无法执行,法院可裁定中止执行。这并不意味着案件就此终结,而是等待日后发现被执行人或其财产后,再恢复执行。
4.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查封、扣押财产时,会依法通知被执行人或其成年家属到场,拒不到场不影响执行程序的进行。
5.财产被查封、扣押后,被执行人需在指定期间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拍卖或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找法网提醒,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相对明确,具体步骤如下:
1.准备材料:申请人需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原告身份证明、判决书原件及判决文书生效证明,并前往法院立案庭进行执行案件立案。这些材料是申请强制执行的基础,缺一不可。
2.立案受理:提交完材料后,法院将进行立案受理。一旦立案受理完成,强制执行申请即算正式提交。
3.申请时间:申请人需在判决书生效且要求被告或第三人主动履行义务的期限届满后,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时,申请人需准备以下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书需加盖公章(若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或由申请人本人签名或捺手印(若申请人为自然人)。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也不得使用复印件。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申请人需提交证明其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若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还需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3.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人需提交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申请人需提供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以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找并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