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取入职押金是不合法的。
1.当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劳动者收取入职押金或其他形式的财物时,这是明确违反法律规定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若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处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罚款。
因此,劳动者在面对此类情况时,有权拒绝支付,并可向相关部门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找法网提醒,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员工,必须满足相关法定情形并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失职并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
2.若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而拒不改正,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同样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在辞退员工时,用人单位需确保程序合法,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决定,以避免可能产生的劳动争议和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