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的办理机构是:
1.自书遗嘱不需要到特定机构办理。
遗嘱人可以在自己家中或其他合适的场所自行书写遗嘱,但需注意遗嘱的书写、签名及日期的注明年月日等要素需齐全。
2.公证遗嘱需要前往公证机构办理。
遗嘱人需亲自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公证员会对遗嘱人的身份及遗嘱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所有条件均符合公证要求后,才会予以公证。
3.代书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的办理场所没有特定要求。
(1)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其中一人代书,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需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2)录音录像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肖像以及年月日。见证人和代书人可以是律师事务所等场所的相关人员,也可由遗嘱人自行安排合适场所。
老人自书遗嘱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方为有效: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老人因意识不清或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等原因导致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所立自书遗嘱将被视为无效。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自己亲自书写,不能由他人代写,也不能使用打印后签字的方式,必须是用遗嘱人自己的笔迹书写全文。
3.遗嘱内容需明确具体,需清楚写明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财产属于遗嘱人要处分的遗产,如房产、存款、车辆等,以及明确指定这些遗产由谁继承或者如何分配。
4.遗嘱需注明日期,这一日期对确定遗嘱的先后顺序等具有重要意义。
找法网提醒,如果遗嘱有一方子女不认同,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自行协商。
(1)家族内部成员可以先尝试进行自行协商,各方心平气和地讨论遗嘱的相关事宜。通过协商,争取达成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2)在协商过程中,可以出示遗嘱订立过程中的相关证据,例如遗嘱订立时有见证人的,可请见证人说明情况,证明遗嘱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2.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如果协商无果,认同遗嘱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遗嘱继承诉讼。
(2)法院会对遗嘱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果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求,且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被胁迫、欺骗等情形,法院一般会认定遗嘱有效。
(3)如果对遗嘱的笔迹等有争议,法院还可能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司法鉴定,以确定遗嘱的真实性。
以上是关于立遗嘱办理机构、自书遗嘱有效性条件以及子女不认同遗嘱解决方法的相关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