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立遗嘱去哪个部门办理
更新时间:2023-06-11 10: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要立遗嘱无需找任何部门办理。当事人订立遗嘱,只需在订立遗嘱过程中,将遗产内容,分配方式详细写明,并由遗嘱人签订名字、日期等。遗嘱人可自行书写遗嘱或由见证人代写遗嘱。
一、
要立遗嘱去哪个部门办理
立遗嘱不需要找任何部门的。
找法网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
立遗嘱的内容的要求是什么
订立遗嘱的内容,是指遗嘱人在遗嘱中所作的处分遗产及其他事务的意思表示。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遗嘱的具体内容应由遗嘱人自己决定,但是,遗嘱是对遗产和其他事务的处分和安置。所以遗嘱应当具体、明确、清晰、便于执行,防止发生纠纷。

三、
父母立遗嘱需要子女在场吗
老人立遗嘱并不需要子女在场。遗嘱,是按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对生产财产进行处理的承诺。立遗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自己的财产全部或一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或其它的人继承。这种法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无须经他人同意,自遗嘱人死亡时,遗嘱即开始生效。
所以,立遗嘱并不需要子女在场,也并不需要征得子女的同意,只要满足遗嘱成立的条件,遗嘱就是有效的,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立遗嘱到哪里去办理了
立遗嘱原则上应当由遗嘱人到本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进行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本人身份证、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等材料;由公证处依法进行公证。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立遗嘱应该找哪个部门?
法律规定公证遗嘱的办理:
1、到公证处申请公证。
2、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
(2)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等;
(3)书写遗嘱的草稿。
3、公证员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询问当事人、作必要的调查了解之后,如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出具遗嘱公证书。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立遗嘱需要什么人去需要去哪立遗嘱?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