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把腰扭伤了并不算公伤,算作工伤。在上班时间,职工于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不慎扭伤腰部,这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伤认定范围。
1.根据相关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一旦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其所在单位应在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找法网提醒,在工伤认定的过程中,“工作时间”这一概念并非仅仅局限于职工正式上班的时间段内。
1.司法实践中,对于工作时间的理解更加宽泛和灵活。考虑到许多城市的交通拥堵情况,员工为了避开高峰期提前到达单位的时间,也应当被视为合理的工作时间。
2.工伤认定还明确规定了三种工作时间的例外情况:
(1)在上下班的合理时间内从事预备性和收尾性工作时遭受意外事故的;
(2)在上下班的合理路途上发生员工本人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的;
(3)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伤或者因意外事故失踪的。
这些规定表明,工伤认定的时间条件并非绝对,只要工伤的发生与职工履行职务存在内在的关联性,即便不在传统意义上的工作时间内,也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对于参加公司年会演出等活动时发生的意外伤害,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1.公司组织的年会活动,虽然不属于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且与员工的本职工作没有直接关联,但它是单位为了加强员工间相互沟通、增强企业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而举办的一种特殊性质的工作安排。
2.年会期间,表演的舞台可以视为工作地点,而年会的时间则属于工作时间。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职工参加公司组织的业余文体活动受伤,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