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民事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
更新时间:2025-04-22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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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事诉讼时效中止,指因法定障碍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时,时效暂停计算,障碍消除后继续。中断则是因法定事由发生时,已过的时效不再计算,重新起算。
一、
什么是民事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
1.民事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的进行过程中,由于发生了某些法定的、无法预见和克服的障碍,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待这些障碍消除后,再从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2.而民事诉讼时效中断,则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由于发生了某些法定的事由,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将不再计算,待这些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起算。
二、
民事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
找法网提醒,民事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法定事由的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必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如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或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这些障碍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
2.法定事由必须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如果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前半部分,那么它将不会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
3.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也就是说,中止的时间过程不计入时效期间,因此民法将时效中止视为诉讼时效完成的暂时性阻碍。

三、
民事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民事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权利人提起诉讼。当权利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诉讼时效将中断,待诉讼结束后,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起算。
2.权利人在诉讼外向义务人提出权利要求。如果权利人在诉讼外向义务人明确提出权利要求,这也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3.义务人向权利人表示同意履行义务。当义务人向权利人表示同意履行义务时,这也被视为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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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规定?
法律分析: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时效的暂停。诉讼时效中止指的是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为发生了法定事由而阻碍了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诉讼依照法律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那天开始算起继续进行的情况,又称为时效的暂停。若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之前发生权利行使障碍,而到最后6个月的时候此障碍已经消除,则不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止;若是该障碍在最后6个月时还没有消除,则应该从最后6个月开始时起中止时效期间,直至该障碍消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在民事诉讼时效期间中止和中断有什么不同?
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是什么意思?
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区别是:诉讼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而诉讼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