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责任方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方需明确赔偿责任及方式。具体来说:
1.若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对于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则需根据事故双方的责任划分来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事故涉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且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那么机动车一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因此,车祸责任方在处理事故时,应积极配合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并根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找法网提醒,车祸责任方在承担赔偿责任时,需支付多项费用,具体包括: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伤者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凭据支付。
2.误工费:根据伤者的收入情况,按照其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计算。若伤者收入高于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则按三倍计算;若无固定收入,则按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的费用根据是否有收入分别计算,有收入的按误工费规定,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根据伤者的伤残等级及需要,按照事故发生地的平均生活费及普及型器具费用计算。
6.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若事故导致死亡,需按照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及平均生活费计算相关费用。
7.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伤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偿标准计算。
8.交通费、住宿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9.精神抚慰金:根据事故造成的精神损害程度,酌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