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可以认定为父母。
1.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监护人由以下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
(1)首先是配偶;其次是父母、子女;
(2)接着是其他近亲属;
(3)最后是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但需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
2.对于未成年人,若其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则监护人的顺序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然后是兄、姐,最后同样是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并需经过相应机构同意。
3.若对监护人的确定存在争议,可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指定,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
找法网提醒,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
1.该法典明确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确定原则及顺序,同时也规定了监护人的指定程序及争议解决方式。
2.对于监护人的职责与权利,以及因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导致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时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也进行了详细规定。
这些法律规定旨在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得到妥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