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不批自离,劳动者仍有权要求支付工资,且这一要求是合法的。
1.当劳动者决定离职并提前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后,即使用人单位未批准辞职申请,劳动者在到期日自行离职,也不应影响其获得应得工资的权利。
2.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形式向用人单位邮寄辞职书,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快递详情单和辞职书复印件。
3.一旦辞职到期,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有权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这表明,劳动者在履行了提前通知的义务后,有权自行离职,并无需用人单位的批准。
5.《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因此,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自行离职后拒绝支付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
找法网提醒,辞职不批自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是合法的。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一权利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不受用人单位是否批准辞职申请的影响。
2.如果劳动者在未经提前通知或未履行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职,可能会构成旷工或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
但在此讨论的是“辞职不批自离”的情境,即劳动者已经履行了提前通知的义务,因此,在此情境下,辞职不批自离是合法的。
面对辞职不批自离的情况,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依法行事,妥善处理。
1.对于劳动者而言,应确保已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一旦辞职到期,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或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利用这一方式简单直接,但需要注意各地执法力度可能有所不同。
(2)向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可能的经济补偿金等。
这一方式虽然程序稍多,但一般能够最终解决问题,并且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
2.对于用人单位而言:
(1)应尊重劳动者的辞职权利,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并支付应得工资。
(2)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挽留劳动者,应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与劳动者进行沟通协商,而不是拒绝支付工资或拖延办理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