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不给工资,劳动者的处理如下:
1.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对此类纠纷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还可以选择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2.当劳动争议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
(1)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如果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一方直接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如果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找法网提醒,工作不给工资,劳动者确实可以申请仲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完全可以通过仲裁这一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诉求,如工资条、劳动合同等。
4.仲裁裁决结果出来后,如果用人单位仍然不履行义务,劳动者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追讨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1.根据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申请人要求追索劳动报酬的,属于申请先予执行的范围。但需要注意的是,先予执行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如果不先予执行,申请人的生活将受到严重影响。
(3)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人民法院才有可能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
2.先予执行的程序包括:
(1)申请人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
(2)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让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3)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对先予执行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法院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先予执行。
(4)如果申请人最终败诉,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所遭受的财产损失。
因此,在申请先予执行时,劳动者需要充分了解这些程序和条件,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