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鉴定结论,简而言之,就是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方法和专业技能,对案件中的专门问题所作的书面评定。它不是随意或主观的判断,而是基于专业知识和严谨的科学方法得出的结论。
2.在法律程序中,鉴定结论往往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能够为案件的审理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鉴定结论涵盖了四个基本要素:鉴定对象、鉴定人、鉴定方法以及最终的鉴定结论本身。
找法网提醒,鉴定结论的四个基本要素如下:
1.鉴定对象:这是鉴定活动的核心,包括司法机关在诉讼程序启动后提取的各种物证,以及诉讼当事人向法庭提供的物证,还有行为人的法定能力等。这些都是鉴定活动需要深入分析和评定的内容。
2.鉴定人:他们是鉴定活动的主体,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以及合法的鉴定人资格。只有同时满足专家资格和鉴定人资格的人员,才能进行有效的鉴定工作。
3.鉴定方法:鉴定人在进行鉴定时,需要遵循一定的科学方法和技术标准,运用专业的仪器和技术手段,对物证进行检测、检验和分析,从而得出准确的鉴定结论。
4.鉴定结论:这是鉴定活动的最终成果,是鉴定人运用专业知识和科学方法,对鉴定对象进行深入分析和评定后得出的书面结论。它必须是以书面形式呈现的,具有法律上的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