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提前一个月离职申请并不合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便可以离职。
1.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享有较为宽松的离职权利,只需提前三日通知,无需像正式员工那样提前一个月。
2.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不支付劳动报酬、不缴纳社会保险等,劳动者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那么该试用期是不成立的,该期限应被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因此,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同样享有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权利。
一年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1.一年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上限,是无效的。
2.法律还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意味着,即使在续签劳动合同时,也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也是不得约定试用期的。
找法网提醒你,试用期未签合同被辞,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合法理由,是需要支付赔偿的。
1.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赔偿。
2.但如果没有这些合法理由,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还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法律对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行为的惩罚性赔偿。
4.在试用期未签合同被辞的情况下,劳动者应当仔细审查用人单位的解雇理由是否合法,并据此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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