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职工产假期间,其工资规定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是否为女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
1.若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则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待遇包括生育津贴、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以及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这些费用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在这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2.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1)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
(2)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3)生育津贴不缴个人所得税。
3.若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则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找法网提醒,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即视为产假工资。
1.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生育津贴并非额外奖励,而是女职工产假期间应得的工资性收入,因此不应被视为福利或补贴。
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这一规定从法律上保证了女性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
因此,无论用人单位是否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女职工在产假期间都应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
产假期间工资的计算方法根据是否参加生育保险而有所不同。
1.对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其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这里的产假前工资应包括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全部工资性收入。
2.对于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其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即视为产假工资。
(1)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3)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