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案件要去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处理,举报人可以直接拨打各市公安局的报警电话进行报案。
1.举报人也有权直接到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的刑警支队、刑警大队、辖区刑警中队或附近的派出所进行报案处理。
2.报案渠道设置,旨在确保受害人或举报人能够方便快捷地向公安机关反映集资诈骗的犯罪行为,以便公安机关能够及时介入调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个人和单位集资诈骗的数额来确定。具体而言:
1.对于个人而言,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即应认定为“数额较大”,达到立案标准;若数额在30万元以上,则认定为“数额巨大”;若数额在100万元以上,更是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2.对于单位而言,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即应认定为“数额较大”,达到立案标准;若数额在150万元以上,则认定为“数额巨大”;若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则被视为“数额特别巨大”。
这些立案标准的设定,旨在确保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能够准确、高效地打击集资诈骗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集资诈骗数额的计算,主要依据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来确定,在计算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这意味着,如果行为人在案发前已经归还了部分或全部集资款项,那么这部分已归还的数额不应计入诈骗数额。
2.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等费用,不予扣除。这些费用是行为人为了实施诈骗行为而支付的,因此不应从诈骗数额中扣除。
3.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1)如果行为人支付了利息但本金未归还,那么这部分利息应计入诈骗数额;
(2)但如果本金已经归还,那么利息部分可以折抵本金,不再计入诈骗数额。
找法网提醒你,这样的计算方式,旨在确保集资诈骗数额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为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打击集资诈骗犯罪提供有力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