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过劳动合同,确实可以投诉劳动局,在现实生活中,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作为赔偿。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该条款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完全有权利向劳动局投诉,并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找法网提醒你,对于未签劳动合同而引发的投诉,劳动局会依法进行受理和处理,处理方式主要包括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两种途径。
1.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等赔偿。
2.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劳动监察机构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可能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3.在申请劳动仲裁或投诉劳动监察时,劳动者需要注意时效问题和证据问题。
(1)时效方面,劳动者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证据方面,劳动者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相关证据,如同事证言、工作证、工作服等。
如果劳动者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被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1.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主要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工资计算基数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因此,在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被辞退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