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非法占用农村大田地建房的行为,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占用的土地,并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任何主体,包括农村村民或其他个人、组织,若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都将面临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被拆除的处罚。
找法网提醒,农村建房的审批流程是一个严谨且有序的过程,旨在确保农村建设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村民需填写建房申请表,并附上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等必要材料,提交给村民小组(或村委会)。
2.核查:村民小组将收到的申请汇总后,报给村委会。随后,镇政府将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到实地核查申请情况。
3.讨论和公示:村民小组需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申请,并形成会议记录。符合条件的申请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通常为5个工作日。
4.审查:村委会对村民小组递交的宅基地建房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5.审批:镇政府将组织农业农村办公室和规划建设办公室进行联审联办,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通过后,相关资料将归档留存,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6.丈量和验收:在村民建房开工前,镇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建房竣工后,还将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表。
违章建房的情形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建筑时属违章建筑,但已补办手续:这类建筑在建造时虽属违章,但经过城市土管、规划部门的罚款处理后,已责令其补办手续并成功补办的。
2.建筑时属违章建筑,未补办手续:对于这类建筑,尽管其违章行为可能未严重违反城市规划而仅受到罚款处理,但由于未按照处罚规定缴纳罚款并补办手续,其法律后果应由房屋所有人自行承担。
3.建筑时属违章建筑,已补办手续但附加条件未明确:对于这类建筑,在拆迁时应严格按照附加条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