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劳动没签合同却被老板辞掉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支付赔偿。
1.劳动者应明确,尽管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即已建立。因此,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寻求赔偿时,劳动者可依据自身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经济补偿。具体而言,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对于工作不满一年的情况,也有相应的计算方法,如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劳动者还需注意,若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签订或履行,如用人单位未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或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还可主张其他形式的赔偿,如双倍工资差额等。
找法网提醒,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1.《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者还需注意,双倍工资的支付期限并非无限期,而是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3.若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将不再享有双倍工资的赔偿请求权。
4.对于因未签劳动合同而导致的其他损失,如因缺乏书面约定而无法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引发的争议等,劳动者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