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的刑事案件如何撤销
更新时间:2025-01-20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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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诉刑事案件撤销需检察院依职权进行,条件包括证据不足、嫌疑人死亡、情节轻微等,非随意撤诉,需遵循严格法律程序。“撤诉”在公诉案件中并不等同于放弃法律责任。
一、
公诉的刑事案件如何撤销
公诉的刑事案件撤销,并非当事人可以随意决定的事项。
1.一般来说,公诉案件的撤销需要由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在特定情况下依职权进行。
2.这些特定情况可能包括证据不足、犯罪嫌疑人死亡、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等,导致案件不再符合起诉条件。
因此,公诉的刑事案件撤销并非简单的撤诉程序,而是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
二、
撤诉是否代表放弃法律责任?
找法网提醒,“撤诉”在公诉案件中并不等同于放弃法律责任。
1.公诉案件的诉讼权属于国家,而非被害人或被告人。
2.即使公诉机关在某些情况下决定不再继续追诉,也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再承担法律责任。
例如,如果案件因证据不足而被撤销,但未来有新的证据出现,公诉机关仍然有可能重新启动诉讼程序。
3.即使案件被撤销,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造成了实际损害,被害人仍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寻求赔偿。

三、
公诉案件谁能决定撤诉?
公诉案件中,撤诉的决定权在于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
1.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如果出现法律规定的某些情形,如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即撤诉。
3.这一决定是基于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全面审查,以及对法律规定和司法政策的综合考虑而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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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立案还能撤销吗
刑事案件立案后,当事人能不能撤销案件,主要看案件的类型还有犯罪情节而定。如果是公诉案件,当事人是不能撤案的。但如果是自诉案件,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相应法律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刑事案件可以撤销吗
1. 刑事案件能撤销,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立案的案件,经过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撤销案件。
2.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3.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