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有哪些内容
更新时间:2024-09-29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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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主要包括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如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以及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自身权益或未依法履职的情况。
一、
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有哪些内容
在探讨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时,我们首先需要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
1.根据该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这些范围主要涵盖了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及附带审查的抽象行政行为。
2.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等,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持有异议,均可申请行政复议。
3.若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自身的合法经营自主权、农业承包合同权益等,或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未依法发放抚恤金等,也均可作为申请行政复议的理由。
二、
哪些具体行政行为可复议
找法网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可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包括:
1.行政处罚决定,如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2.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如限制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
3.许可证、执照等证书的变更、中止、撤销决定;
4.关于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决定;
5.行政机关侵犯经营自主权、农业承包合同权益的行为;
6.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行为;
7.行政机关未依法办理许可证、执照等证书或审批、登记事项的行为;
8.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的行为;
9.行政机关未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最低生活保障费的行为;
10.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
哪些抽象行政行为可审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条中,规定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申请。这些抽象行政行为主要包括:
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规定”并不包括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对于规章的审查,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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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包括哪些
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包括:
1. 有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明确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2. 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且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3. 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4. 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5. 其他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或复议。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1. 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2. 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3. 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4. 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5. 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6. 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7. 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有哪些
申请行政复议要具备以下条件:
1.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均适格;
2. 申请人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3. 申请人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申请;
4. 复议事项在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范围和职责范围之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除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申请条件的,行政复议机关必须受理。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1. 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2. 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3. 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4. 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5. 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6. 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7. 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