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不动产吗
更新时间:2024-11-08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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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属于不动产,而是一种依法享有的土地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不动产指的是不可移动的物,例如土地、房屋等。
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不动产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属于不动产。
1.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等。
2.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种权利,它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而非“物”本身,因此不能将其归类为不动产。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按照法定程序或约定,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这种权利是基于土地所有权而派生出来的,其权利范围和使用方式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
二、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具体权利
找法网提醒,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具体权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使用土地:土地使用权人有权在土地上进行合法的建造、使用等活动,以满足其生活和生产需要。但是,这种使用必须在土地使用权所限定的目的范围内进行,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
2.处分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处分其土地使用权,包括转让、抵押、出租等方式。但是,在处分土地使用权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处分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获取土地收益:土地使用权人有权通过开发、利用土地获得收益。但是,这种收益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必须缴纳相应的税费。

三、
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概念。
1.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对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土地最基本的权利形式。
2.而土地使用权则是基于土地所有权而派生出来的权利,它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3.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权利主体和权利内容的不同。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土地所有者,而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则是土地使用者。
4.在权利内容上,土地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而土地使用权则主要限于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利,并且受到土地使用权合同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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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是续签?
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规定如下:
(一)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在到期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需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以重新申请土地使用权;
(二)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时,将自动续期。至于续期费用的缴纳或减免,需遵循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到期后的处理,土地使用者如希望继续使用土地,必须在到期前一年提出申请。除非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否则应予以批准。获批后,需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若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虽申请但未获批准,土地使用权将由国家无偿收回。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其续期需遵循法律规定进行。关于该土地上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如有约定则按约定处理;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意思是: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是付出一定投资通过工程手段为各项建设提供的土地、是利用土地的承载能力或建筑空间不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用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四十七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