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产中介收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10-17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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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二手房产中介收费的法律规定要求机构遵循合理、公开、诚实信用原则,接受自愿委托,在法规范围内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并实行明码标价,公示所有收费项目,确保服务透明。
一、
二手房产中介收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针对二手房产中介收费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中介服务机构应遵循合理、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委托方的自愿委托,并在政策法规和收费标准范围内,与委托方签订明确双方权益的中介服务合同。
2.中介服务机构应对其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将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额度及交费地点在机构显著位置公示,以确保透明度。
3.在接受委托时,中介机构应在服务前主动向客户介绍服务价格及内容,确保客户对服务有充分了解。
二、
二手房中介费收费标准
找法网提醒你,二手房中介费的收费标准因代理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1.对于房屋租赁代理收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
2.对于房屋买卖代理收费,则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
3.如果实行独家代理,二手房中介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4.二手房中介收费还包括书面咨询费,根据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繁简结合标的额大小计收:
(1)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
(2)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力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但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

三、
二手房中介费如何支付
1.关于二手房中介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情况下是第三方收取的,这意味着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通过中介机构进行协调,中介费由中介机构在双方达成一致后收取。
2.中介费一般是一次性收取的,因此,在支付中介费时,应注意索要发票作为支付凭证。
需要注意的是,二手房中介费的收取并没有具体的成文规定,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中介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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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收费不明
房屋中介费的收费规定为:一般是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向买卖双方或者租赁双方收取。其具体的收费金额和收费标准一般是由当地人民政府制定,可以参考当地政府制定的标准。法律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房地产价格和信息。
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一项服务可以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
二手房产中介收费的法律规定是哪些
法律分析:
1.为规范房屋买卖经济服务市场价格行为,降低房屋买卖经济服务费用负担,中央发改委与住建委联合下发了《关于降低房屋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房屋买卖经纪服务收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统一不超过2%。
2.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的其他服务,由房屋买卖当事人自愿选择,通过购房合同明确约定。其中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不超过500元/宗;代办贷款服务收费不超过300元/宗;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不超过200元/宗;按照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委托人与经纪机构协商议定。
二手房交易中介费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二手房中介费收取标准是:房产交易额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房产交易额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按1%收取;房产交易额100万元以上的按0.5%收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