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价款主要包括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款。
1.预付款是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
2.进度款则是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支付比例一般为合同价的70%。
3.而结算款则是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支付前提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1.建筑工程价款的进度款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的进度情况,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的一种工程价款。
2.进度款的支付比例和方式通常在合同中约定,一般为合同价的70%。
3.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有三种: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
4.支付进度款的前提是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完成工程,且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进度款的支付对于保障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1.建筑工程价款的结算款是指在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
2.结算款的支付前提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
3.如果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工程价款结算方式,当事人可以补充约定;不能补充约定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4.结算款的支付是建筑工程价款支付的最后阶段,也是保障承包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
了解了建筑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法律规定,你是否对合同的其他方面也有疑问?找法网随时为你提供专业法律咨询,保护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