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害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具体来说,可以在企业所在辖区的公安局进行报案。
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1.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报案,除了上述提到的在企业所在辖区的公安局报案外,被害人还可以选择向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进行报案或者控告。
2.报案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和情况说明,以便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进行调查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严重情节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讨薪者本人重伤、死亡的。例如,劳动者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导致生活无助而自残、自杀或因无钱就医导致伤残或死亡的情况。
2.引发个人极端事件。例如,劳动者采用“静坐喝农药讨薪”等极端手段讨要工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况。
3.引发群体性事件。例如,由于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造成人数众多的劳动者通过群体手段讨要工资,出现的破坏公私财物、危害人身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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