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资格的取得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
1.公司必须依法成立,其设立目的和宗旨需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同时其组织机构、设立方案、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也应符合法律的要求。
2.公司必须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或者必要的经费来源,这是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物质基础,也是其得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保障。
3.公司还应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以便进行各种民事活动并与其他法人相区别。
4.公司还需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制定公司章程、提交社会团体的章程草案等。
1.公司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必须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或能够提供经费来源。这是其进行各种民事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活动后果的物质基础。
2.法人的财产或经费应与法人的性质、规模等相适应,且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要求。如《商业银行法》就规定了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
3.公司的财产或经费来源必须合法,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
公司法人应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1.名称是法人与其他法人相区别的标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工商登记。
2.组织机构是法人进行意思表示和执行事务的机关,必须依法设立并有效运行。
3.场所是法人进行经营活动的固定地点,可以是自有的也可以是租赁的,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经过登记。
这些完备的组织和场所是公司法人进行正常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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