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安机关对强奸案件立案侦查后,若经过深入调查,发现证据不足,未能确认犯罪现实的存在,那么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警方会采取撤销案件的措施。
这是为了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避免对无辜的人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和伤害。
1.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明确规定:
(1)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必须确保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案件会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3)如果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这一情况也会被记录在案,并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明确写明。
2.第一百六十三条也指出,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警方应撤销案件。
如果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应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同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案件撤销的条件主要包括:
1.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发现证据不足,未能确认犯罪现实的存在;
2.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
当满足上述任一条件时,警方都有权决定撤销案件,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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