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的风险主要源自两个方面:居间人和委托人。
1.在居间合同的产生和履行过程中,双方都面临着可能带来的风险。这种风险并不是单方面的,而是双方都可能遭遇的。其中,最要的是存在于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道德风险。
2.在现实的交易过程中,由于双方当事人都掌握着各自的相关信息,形成了各自的优势和劣势,从而形成了风险。
“跳单”行为是居间合同中的一种常见风险,主要出现在房屋中介居间合同中。
1.这种行为指委托人在与房地产中介订立居间合同后,私下与居间人介绍的买房或另行委托他人进行居间买卖服务。
2.这种行为对居间人造成了交易风险,因此居间人通常会在居间合同中明文规定禁止跳单。
《民法典》第965条明确规定了“跳单”行为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在接受中介机构服务后,利用中介机构提供的交易机会或中介服务,绕过中介机构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机构支付报酬。
房屋中介“跳单”常见,如何防范风险?面对居间合同法律风险,咨询专业律师是关键。找法网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助您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