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来的如何再买卖过户
更新时间:2024-04-02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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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本文介绍了房屋继承来,再买卖过户的流程、法定继承公证所需材料。确保你顺利过户并合法买卖房屋。过户登记完成,继承人便正式成为房屋的合法所有者,从而有权对该房屋进行买卖。
一、
房屋继承来的如何再买卖过户
1.在继承房屋后,首要步骤是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这个过程是确保继承人取得合法的房屋产权。
2.过户登记完成,继承人便正式成为房屋的合法所有者,从而有权对该房屋进行买卖。
二、
法定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在办理房产法定继承公证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被继承人的身份资料和死亡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死亡证明原件和遗体火化证明原件。
2.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已婚的结婚证,离婚的离婚证原件,以及未婚、丧偶后未再婚的相关证明。
3.所有合法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这包括由当地派出所或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4.被继承人遗留的房产证原件。
5.若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需由该继承人亲自到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若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需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综上所述,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产权的确认以登记为准。
因此,继承房屋后,继承人需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方可进行房屋的买卖交易。在此过程中,若涉及法定继承公证等事项,应准备齐全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的顺利进行。
继承房屋后的买卖过户涉及多个环节,你是否还有其他疑问?快来找法网,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助你顺利完成房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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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程序,房屋过户程序,房屋继承如何办理?
办理房屋继承过户手续的程序: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3、继承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房屋继承手续、房屋过户流程、房屋继承如何办理
房屋遗产继承手续办理是:
1、在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2、携带继承公证书原件过户申请书向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3、缴纳过户相关费用,经当地房管部门审查合格后领取房屋产权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房屋如何继承过户
房产继承过户流程: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3、继承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